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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鼓励新市民群体缴存住房公积金,支持和保障他们解决住房问题,住房公积金齐河管理部现开通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可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办理公积金缴存手续。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当年度月最低缴存基数,不得高于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当年度月最高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于月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市民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于每月19日前将资金存入约定的银行借记卡中,由公积金中心委托归集银行集中代扣。新市民享有与在职职工同等贷款权利,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按照我市统一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办理。我县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都缴纳公积金,最高可申请50万元,单方可申请40万元,首套房个人住房贷款5年以下(含5 年)利率为2.6%,5年以上利率为3.1%;二套房个人住房贷款5年以下(含5 年)利率为3.025%,5年以上利率为3.575%。
详细情况联系电话:0534-5321800
地址:齐河县黄河大道政务中心三楼住房公积金11号--13号窗口
来源: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