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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本次试点实施周期为2023年-2025年,涉及到的公共领域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机场等领域用车。
《通知》提出,试点工作将在完善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支撑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政策标准法规完善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通知》明确了试点工作在车辆电动化水平提高、充换电服务体系保障、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等方面的主要目标。其中特别提出,试点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10%。建立健全适应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的智能交通系统、绿色能源供给系统、新型信息通信网络体系,实现新能源汽车与电网高效互动,与交通、通信等领域融合发展。
围绕目标,《通知》部署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促进新技术创新应用、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全政策和管理制度等四项重点任务。明确鼓励在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矿场等特定场景开展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应用,加快老旧车辆报废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支持换电、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创新。加快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自动充电、快速换电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应用,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加强公路沿线、郊区乡镇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加强停车场站等专用充换电站建设,推动充换电设施纳入市政设施范畴,推进充电运营平台互联互通,鼓励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鼓励试点城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因地制宜研究出台运营补贴、通行路权、用电优惠、低/零碳排放区等支持政策。
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将进一步带动和扩大中国新能源汽车消费。这对正在全面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济南来说,无疑将带来更多机遇。
目前,济南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突破10万辆。2022年,济南新能源汽车销售呈高速增长态势,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新能源汽车商品实现零售额104.1亿元,同比增长87.5%,占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的比重为6.0%,较去年同期占比提高了3.3个百分点。
当前,济南正打造“国内领先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共有比亚迪、吉利、中国重汽集团、山东豪驰智能汽车有限公司四家新能源汽车企业。同时,济南还拥有博世、福士、斯凯孚等100多家规模以上汽车零部件企业。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济南正在形成动力电池、家庭轿车、客车、卡车以及零部件生产的产业链条。
去年《济南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发布。《计划》提出,到2023年底,济南将集聚3家以上新能源汽车骨干企业、10家左右关键零部件行业骨干企业,初步形成具有国内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生态圈;到2025年底,集聚5家以上新能源汽车骨干企业(具有世界品牌效应的整车企业不低于2家),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突破2000亿元。《济南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济南要建成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今年,济南聚焦发力新能源汽车产业,将依托比亚迪、吉利等龙头企业,加强零部件制造等领域精准招商,完善整车配套体系。同时,加快公共充电网络布局和集中式充换电站建设,做优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培育新能源工程机械“新势力”,加快临工重机电动化整机提质扩能,带动电控系统、高端液压系统等配套项目本土建设,搭建形成有国际影响力的绿色工程机械产业基地。